******有限公司新育村33号专改公工程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508FJ-******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508FJ-******1 | ||||||||||||||||||||||||||||||||||||||||
1.招标条件 | ||||||||||||||||||||||||||||||||||||||||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508******************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育村33号。 建设规模:本次改造范围为33#附4~12单元,总计247户住宅由专用变压器总供电整体改为一户一表,统一移交供电公司。共计接入用电负荷1924kW,拟供电容量1030kVA。一路电源由已建10kV开闭所引至供电,另一路由新建10kV开闭所引至供电。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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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并通过相关电力部门的审核,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变配电改造及配套内容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及其安装、调试、内部改造、接电、外部协调等,办理工程备案、中间验收、竣工验收、送电手续、土建施工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63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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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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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具备: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双方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送变电)行业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有效期内旧证)及以上资质或三级(新证)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或电力工程设计、施工业绩),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证明。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质,且近5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该业绩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证明,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3.1.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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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30日至2025年09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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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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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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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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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 ||||||||||||||||||||||||||||||||||||||||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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