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琉璃场片区改造项目劳务服务项目
******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5-09-04 09:56:58
琉璃场片区改造项目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办事处委托,拟对琉璃场片区改造项目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SGL-GQCG-******
二、项目名称:琉璃场片区改造项目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简介:
1.包件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件。
2.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搬迁安置相关工作全部完成止。
3.服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琉璃场片区。
4.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5.项目概况:东临锦华路二段、西至锦江、南靠南三环路三段、北接中环路锦绣大道段(成昆铁路线)待拆迁区域。
6.采购内容: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搬迁安置等相关劳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商务、技术及其他要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招标活动者,请于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9: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鲜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2103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采购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10:00时(北京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2103室本项目开标室。
九、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办事处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科创路118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69号富力中心A座2103号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