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就干涉波治疗仪采购项目采用院内磋商方式实施本项目的采购,现公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总则 1.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标的设备(原装、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税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培训、质保等的全部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报价内容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为关键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对这些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加注“▲”的内容为重点评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对该标识项目按照要求进行真实应答描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标活动。 5.★投标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如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还应该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如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还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性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和投标供应商的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6.本文的“保修期”是指中标标的物经约定的验收机构完成验收之日起算,截止中标人承诺的期限。 (二)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干涉波治疗仪 2.项目编号: HW-ZB-ZYKF-****** 3.采购数量:5台 4.预算总金额:125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注:具体需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及维修资质,并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相关专业服务经营和人员资质;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供应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供应商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报价方式 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报价单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报价文件要求。 2.项目截止时间为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参与项目所需资料及要求 1.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一正两副,建议双面打印; 2.递交材料须密封(如快递资料,须先密封再装快递文件袋),应当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投递资料均须加盖公章,请于2025年5月20日17:00前将纸质资料送达我院医学装备科或邮递送达,过期视为无效响应。 五、联系方式 1.采购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760-****** ******医院医学装备科 邮箱:****** 2.纪检室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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