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9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医院项目
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北路138号11栋101号
******医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本项目现租赁房屋预留房间(手术室)内建设******医院项目”,开展动物“三腔”手术服务。项目建成后,全院服务项目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全院预计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20只、最大接诊量15只/d、最大手术台数800台/年。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3.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于2025年7月 3日—2025年7月9******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789号
联系电话:028-****** 联系传真:02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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