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号线马泉营车辆段部分建筑屋面板更换及防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十四号线马泉营车辆段部分建筑屋面板更换及防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招标的实施方案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十四号线马泉营车辆段部分建筑屋面板更换及防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四号线马泉营车辆段;
2.2采购预算:925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工;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招标范围:北京地铁14号线马泉营车辆段运用库主体排架结构屋面(不含附属框架结构建筑屋面)防水层改造;运用库、联检库、设备维修车间共计84块屋面板更换;联检库、设备维修车间屋面板更换后的原防水层修复,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6其他: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屋面防水改造(含税):820.00万元;屋面板维修(含税):105.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 B 本),需提供证书复印,及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并且在确定中标人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其他主要负责人中应至少配备 1 名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人员,需提供此人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派的现场安全负责人须持有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或C3类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应配备满足项目实施需求且不少于6人(登高作业3人、动火作业3人)的法定安全资格类型的作业人员,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投标人承诺拟派的屋面板拆除、安装施工人员应具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脚手架搭设作业应具备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证,特种车辆(如吊车等)操作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证;如施工中涉及脚手架搭设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等类型且重合时,投标人拟派的作业人员需同时具备相关特种作业资格;如施工涉及电气线路拆改或带电作业(如拆除屋面照明设备),投标人拟派的作业人员应具备电工作业证,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9)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屋面防水施工业绩,并具有1项轨道交通行业车库(停车库、检修库、运用库等供列车停放、检修的建筑)的新建或其屋面板改造业绩,提供能够满足业绩要求的证明资料(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页等关键内容,如合同关键内容无法体现相应内容,可提供清单、图纸等或5年内的竣工资料等作为证明资料)。
(10)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大型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米)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经历,需提供负责人简历,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2)本项目不接受挂靠、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如投标人曾经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者存在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
(13)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将被决绝参与本项目。
(14)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3年)未发生因单位责任造成死亡/重伤事故,且未发生因单位责任造成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并加盖公章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5年9月2日 至 2025年9月8日。
4.2 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纸质版标书可邮寄。选择网银及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纸质发票在开标时领取,电子发票在发票申请提交后3-5个工作日内登陆电子招标平台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4日9时30分******有限公司会议中心第12评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嘉园路四号线车辆段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通用时代中心C座
邮 编:100068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崔烁 联 系 人:刘非易、韩峰
电 话:****** 电 话:010-81168423
传 真:/ 传 真:010-8116354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