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工程潍坊至新沂段跨河桥梁消除和减轻防洪影响工程
施工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工程潍坊至新沂段跨河桥梁消除和减轻防洪影响工程
施工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22日
开标日期:2025年9月12日
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工程潍坊至新沂段跨河桥梁消除和减轻防洪影响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大写)伍仟贰佰捌拾壹万陆仟伍佰贰拾肆元柒角捌分(小写******.7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个月
项目经理:张正基;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鲁************;
企业业绩:
1.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薛城区沙沟镇小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中游段;
2.南京路沂河桥、陶然路沂河桥、西安路祊河桥等三座大桥防洪影响处理工程;
3.滨城区张肖堂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标;
******管理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III标段;
项目经理业绩:
1.项目名称:南京路沂河桥、陶然路沂河桥、西安路祊河桥等三座大桥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职务:项目经理;
******管理局2023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III标段;职务:技术负责人。
否决情况:无
******管理中心(防汛机动抢险队)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9号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
项目负责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551-******、0551-******
公示期: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5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